提供广西相关单位核发或颁发的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县级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或者办理居住证的回执凭条);税务部门开具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考生本人的房产证。
3.申请免试生的考生现场确认所需证明、证件材料如下(均要求有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证后还给考生):
(1)获得先进表彰者和相关体育赛事获奖的优秀运动员,交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有关证件、获奖证书或表彰决定、《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等文件。
(2)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交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相关项目“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同时签订《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人员报名诚信承诺书》(附件3)。
4.只进行了网上报名而未办理确认手续的考生当次报名无效。
(四)缴费标准、时间和办法。
1.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区普通高考等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桂价费〔2009〕212号)规定,考生须交纳报名费每人40元,考试费每人每科20元。高起本共计交费120元,高起专、专升本共计交费100元。各类免试生每人交纳报名费40元。
2.网上缴费时间从8月28日至9月8日17:00。
3.网上缴费办法。
考生填报完《考生报名信息表》并取得网上报名号后,即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在线缴付报名考试费,也可委托他人网上代缴。外省籍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到报名时所选考区进行确认后方可办理缴费。免试生在现场确认时缴纳报名费。
考生网上报名并缴费后,可在现场确认时领取报名考试费票据,逾期不领取票据的不再补发,不领取报名考试费票据者不影响其报名和考试。
4.现场确认的报名信息经由教育部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异地重复报名和处于停考期内考生的筛查工作后,广西招生考试院再做准考许可。考生如果在广西和外省同时报名的,将会导致录取数据、注册学籍受到影响;仍处于停考期内的考生被教育部筛查出将被取消报考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请考生慎重考虑。
5.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信息表》的缴费状态栏会及时显示考生的缴费状态,考生缴费成功后会显示“已缴费”;未缴费的,会显示“未交费”。
(2)因为网络、计算机设置或者其他的意外现象,可能会导致网络出现不同步的情况,缴费状态的显示可能会有所滞后,如考生缴费后《考生报名信息表》的缴费状态仍未改变的,可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网络滞后不同步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3)已网上缴费但未现场确认的考生,当次报名无效,所缴纳的报名考试费预计在12月底前退回原支付银行账户。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和办法
(一)从10月20日12:00起至10月30日考生使用身份证号码、姓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考生打印准考证后,不准擅自更改或伪造准考证上的信息,擅自更改或伪造的准考证视为无效证件,准考证上的信息以现场采集并确认的为准。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有效凭证,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同时出示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五、考试时间
10月29日至30日。
1.高起本、高起专统一考试科目一览表
层 次 |
报考科类 |
统一考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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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起本 |
理科 文科 |
科目一 |
科目二 |
科目三 |
科目四 |
语文 |
数学(理) 数学(文) |
英语 |
理化(理科)、史地(文科)(高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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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起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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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高起本、高起专的语文、数学(文、理)、英语三科为同一套试题。2016年成人高考告别盲目备考,名师为你讲解90%核心考点,点击试听》 |
2.专升本各科类统一考试科目一览表
层 次 |
报考科类 |
统一考试科目 |
专升本 |
文史、中医类 |
政治 英语(专升本) 大学语文 |
艺术类 |
政治 英语(专升本) 艺术概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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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类 |
政治 英语(专升本) 高等数学(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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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类 |
政治 英语(专升本) 高等数学(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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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类 |
政治 英语(专升本) 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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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类 |
政治 英语(专升本) 教育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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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类 |
政治 英语(专升本) 生态学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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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类 |
政治 英语(专升本) 医学综合 |
六、考试科目及要求
(一)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艺术类高起专、高起本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录取时参考)。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参加三门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以上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二)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和一门专业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三)报考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学校自行命题和组织的专业加试,其他专业是否加试由各成人高校自行确定。广西招生考试院在招生计划中已对教育部规定必须加试的专业作出标注。相关考生须自行向学校了解专业加试的科目、时间和地点等事宜。凡未参加专业加试或加试成绩不合格的,一律不予投档。
(四)统考科目复习大纲。2016年使用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于2011年4月颁布的《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所有统一考试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 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五)各层次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科目一览表
七、查询成绩及录取结果
(一)查询成绩:11月20日起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码+姓名在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成绩。考试成绩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
(二)查询录取:12月20日起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码+姓名在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三)录取通知书统一由高校向各考生寄送,如原填报的录取通知书寄达地址有变动的,请及时与高校联系。大部分高校会在元月份前将录取通知书寄出,如未能收到的,请及时向高校咨询。
八、我区成人高考考区的设置及考试地点的选择
(一)高起本只在设区级市市辖区开考,各市、县考区及8个高校考区均开考高起专、专升本。
今年我区成人高考考区设置如下:
南宁市:市辖区、武鸣区、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宾阳县、横县、广西大学、广西财经学院、广西民族大学、广西师范学院(明秀校区、长堽校区)、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柳州市:市辖区、柳江县、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
桂林市:市辖区、临桂区、阳朔县、灵川县、全州县、兴安县、永福县、灌阳县、龙胜县、平乐县、荔浦县、恭城县、广西师范大学、桂林理工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梧州市:市辖区、苍梧县、藤县、蒙山县、岑溪市
北海市:市辖区、合浦县
防城港市:市辖区
钦州市:市辖区、灵山县、浦北县
贵港市:市辖区、平南县、桂平市
玉林市:市辖区、容县、陆川县、博白县、兴业县、北流市
百色市:市辖区、平果县、靖西市、隆林县
贺州市:市辖区、昭平县、钟山县、富川县
河池市:市辖区、宜州市
来宾市:市辖区
崇左市:市辖区、扶绥县
(二)考试地点的选择。
1.考生应当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在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地方参加考试。
2.考生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在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地方没有设置成高考区的,应当选择相近相邻的考区参加考试。
3.因南宁市市辖区和广西大学等八个高校考区的标准化考场数量有限,如考生在选择上述考区为考试地点时,发现名额已满,可选择相近相邻的考区作为考试地点。
(三)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9月8日17:00前,如考生修改考试地点,将产生新的报名号(原有的报名号作废并消失),请考生务必牢记。
九、招生专业目录
广西招生考试院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有招生资格的高校、专业、学习形式、学习年限,编印各类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向社会公布,作为考生报考依据。凡未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的院校及专业不得安排招生。
十、加分、降分照顾政策
为了更好地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对先进模范人物的鼓励政策,培养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和少数民族干部,根据《关于公布我区调整规范成人高考加分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招考委〔2016〕3号),2016年我区成人高等学校继续对老、少、边、山、穷县(市)及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少数民族考生、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和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大龄青年以及艰苦行业的考生予以适当加分照顾。具体办法如下:
(一)广西户籍的考生,不论在广西区内任何地方报考成人高考,均以其身份证或户口簿上记载的现户籍地址作为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或边疆、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加分的依据。加分分值如下:
1.户籍在全区范围内(除户籍在南宁市、桂林市、柳州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城区的考生外)的瑶、苗、侗、毛南、仫佬、回、彝、京、水、仡佬族等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加20分。
2.户籍在恭城、龙胜、资源、富川、融水、三江、金秀、大化、都安、环江、巴马、罗城、隆林、西林、凌云、靖西、那坡、德保、防城港市港口区、防城港市防城区、东兴市、上思、凭祥、大新、宁明、龙州、天等、崇左市江州区、扶绥等29个民族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县同等待遇县)和边境县(含享受边境县同等待遇县)的考生(含汉族考生),加20分。
3.户籍在乐业、田阳、田东、田林、平果、宜州、东兰、凤山、天峨、南丹、融安、象州、武宣、忻城、灌阳、马山、上林、隆安、昭平、蒙山、百色市右江区、河池市金城江区等22个山区县(市辖区)的考生(含汉族考生),加20分。
4.除上述51个县(市、区)、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外,户籍在区内其他市、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7分。
5.户籍在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二)符合报考政策的外省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我区参加成人高考,加5分。
(三)以下加分项目,考生不论户籍是否在广西均可享受相应的加分:
1.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加50分(须经自治区体育局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
2.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加30分(须经自治区体育局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
3.年满25周岁考生,加20分。
4.获得国务院各部委、国家特大型企业和自治区部、委、办、厅、局系统以及设区市以上(含)党委、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模范(先进)教师”、“模范(优秀)党员”称号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者,加20分。
5.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称号者,加20分。
6.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加20分。
7.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加20分。
8.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加20分。
9.在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中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加20分。
10.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四)照顾加分的适用范围
考生享受的照顾加分,适用于所有成人高校的招生录取。
(五)报考农、林、水利、地质、矿业、公安、监所、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等专业,在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最大幅度不得超过20分。
(六)高校与企业、行业联合办学的相关专业、高起专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中医学类和药学类两个一级学科除外)专业、中医药学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七)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以上享受照顾加分或降分的考生在总分上线投档后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十一、免试生录取办法
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期间,广西招生考试院将向有关高校投放免试生档案,招生学校对报名人员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由广西招生考试院调剂到其他志愿高校录取。高校按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后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免试录取的新生与统考录取的新生同时于次年春季入学。
十二、关于第二专业学历
2016年成人高校仍停止免试招收第二专业学历教育学生,考生如报读成人高校第二专业学历教育,则须参加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录取人数纳入招生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
十三、关于考生违规作弊的处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规定执行。
十四、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时,录取院校要对报到新生进行复查。
(一)新生报到时,录取院校应仔细核查考生证件上的个人信息是否与录取名册上的信息相符,如发现考生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民族、性别)错误的,由录取院校在每年4月30日前提供申请函(加盖校级公章)、录取名册复印件、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向广西招生考试院申请修改,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二)专升本考生的专科毕业证书由录取学校负责复查。发现考生以不符合规定的毕业证或以假文凭、假证明、假材料获取报考和录取资格的,按考试作弊处理。
十五、其他服务
考生报考有疑问的,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成人高考QQ咨询页面http://cgzx.gxeea.cn或向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和成人高校咨询,也可关注广西招生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柳园清风”获取更多资讯。
附件2 广西2016年成人高考报名现场确认点
基本信息(表样)
地市名称 |
考区名称 |
确认点 名称 |
确认点 联系电话 |
确认受理开始日期 |
确认受理截止时间 |
每日最大受理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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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报名号:
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
“下基层”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人员接受
成人本科教育诚信承诺书
本人是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现报名申请免试接受广西区属高校成人本科教育。本人已经认真阅读相关规定,现自愿作以下承诺:
一、认真遵守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有关部门或学校的处理。
二、本人的《报名信息表》上的各项内容和信息真实、准确,如有差错,后果自负。
三、本人承诺报名时所提交学历证书和有关证件真实可靠。若以不符合规定的毕业证书或以假文凭、假证明、假材料获取报名和录取资格,入学后无法在教育部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被取消入学资格,最终无法取得毕业证书,后果由本人负责。
承诺人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 编:
2016年 月 日
说明:本承诺书一式两份,考生签字后自存一份,另一份交给广西招生考试院。
附件4
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下基层”服务项目一览表
项目名称 |
文号 |
文件 |
起始时间 |
服务年限 |
实施合格证颁发部门(厅) |
大学生志愿服务 西部计划 |
中青联发 〔2003〕第26号 |
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人事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 |
2003年 |
1-2年 |
共青团广西区委 |
支教、支农、支医 和扶贫计划 |
国人部发 〔2006〕16号 |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 |
2006年 |
2-3年 |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
教师〔2006〕2号 |
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 |
2006年 |
3年 |
自治区教育厅 |
选聘高校毕业生 到村任职 |
组通字 〔2008〕18号 |
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
2008年 |
2-3年 |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